根据《湖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湖工大政字〔2020〕71 号)文件精神,现将湖南工业大学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学位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: 1、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; 2、参加湖南工业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,成绩合格,或本科在读期间参加CET4级或PETS3级考试且成绩合格; 3、本科毕业时间为2022年6月以后。
二、申请流程 1、学位申请资格审核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在6月17日-6月24日上报函授站。 联系人:汤老师15273170464 2、确定学位论文指导老师 学校将指派学位论文指导老师,公布后由申请学位的学生主动联系论文指导老师,进行学位论文指导与修改。经论文指导老师同意后进入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环节。 3、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 10月15日-28日,湖南工业大学各专业院、系组织专家评审组,对学位论文组织答辩与评审,按照“优秀”、“良好”、“中等”、“及格”、“不及格”五个等级评定学位论文成绩,获“中等”及以上等级者获得学位授予资格,并将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。 4、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11月4日-8日,取得学位授予资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学位申请材料: ⑴湖南工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(纸质材料),样表见附件二。 ⑵学位论文及论文简明查重报告(电子版)。 ⑶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(纸质材料)。 ⑷毕业证复印件(纸质材料)。 ⑸毕业证相片的同底2寸相片一张(纸质材料)。
三、注意事项 1、各阶段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,超出规定的时间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。 2、雷同论文一律按不合格处理。 3、论文要求:研究方向与所学专业相关,格式规范,质量达标,不少于7000字,重复率≤30%。(论文格式见附件三) 4、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邮箱:312783971@qq.com 附件请联系函授站汤老师:15273170464 湖南工业大学株洲众兴函授站 2024年6月17日
|